学院各教研室、各班级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本学期第9至10周进行。现就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和要求
请各教研室在第10周周二前做好自查工作,以迎接教务处的教学检查(抽查)工作。
各教研室按照教学条件、教学要求、教学进度三个方面,结合本学期2-10周的实际教学情况,进行自查。自查结束后,要求:①组织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按规定的模板和要求,填写《教师自查报告》;②以教研室为单位写出自查总结交各教学单位。
要求各教研室于4月30日前,将纸质版(签字、盖章)和电子版自查总结,交送教学秘书处。
二、重点检查内容
1.教学进度 | 2.教案 |
3.作业批改 | 4.实训指导书 |
5.实训报告 | 6.实践教学的作品、成果等 |
三、检查步骤
1.教师自查,教研室组织检查,教学单位组织检查。
2.组织教学观摩交流: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,结合本单位情况组织教学观摩,交流教学方法,现场点评、互相学习、共同进步,不少于一次。
3.根据《海南科技职业学院(本科)教师教学工作规范(试行)》,检查落实执行的情况,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。
4.通过检查,总结教学过程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。
四、检查时间
2019年4月22日-5月5日。
请各教研室、各班级及时查收期中检测相关群文件,按照通知要求,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,配合教务处的抽查。
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
2019年4月16日